一、請于新生兒分娩出生后,新生兒父母持有效身份證件到產科五樓東區(qū)進行實名制住院分娩信息登記,確保新生兒父母雙方及新生兒出生信息準確無誤,再到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辦理處開具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。
二、辦證所需材料:
1、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——有效期范圍內且能夠讀卡驗證
2、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——雙方身份證正反面印在同一張A4紙的同一個面上
3、授權委托書——新生兒母親無法親自辦理的,領證人需要攜帶新生兒母親簽字的委托書
三、請領證人在新生兒出生后一個月內提供相關資料辦理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,如超過一年未申領的,需要提供產婦病歷復印件(包含首頁、分娩記錄、出院記錄)及逾期情況說明等,并作出個人信息真實承諾。如無法提供以上資料,須提交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。
四、在辦理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前,務必為新生兒起好姓名,新生兒姓氏應在父姓或母姓之間選擇。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一經簽發(fā),新生兒姓名無法更改。
五、新生兒父母提供的姓名、身份證件等必須真實、有效,且與新生兒母親住院分娩病歷信息一致。
六、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領回后請妥善保管,不能塑封,不得私自涂改、不得私自裁切第二聯,防止丟失、撕毀、受潮、蟲蛀等。
七、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辦理根據上級文件要求逐步更改,如有新文件新規(guī)定將隨時執(zhí)行新文件要求,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。
辦理地址:3號樓3樓電梯南側 出生醫(yī)學證明辦理處
辦理時間:上午8:00—11:30 下午1:30—4:30
咨詢電話:0533—2951093